我国《工伤保险条例》,在认定工伤的条件上,已经对上下班途中发生事故是否属于工伤做了明确规定。国务院《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中规定,职工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以上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或者火车事故伤害的,属于工伤。根据该规定我们可知,上下班途中摔伤骨折,是否构成工伤,需要区分是自行行走摔伤的,还是被辅助交通工具造成伤害。如果是自行行走摔伤,不构成工伤,单位无责;如果是被辅助交通工具造成伤害,还需要满足:
1、必须是合理的上班必经路线之内;
2、必须是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
3、必须是非职工本人主要以上原因。满足这三点才能构成工伤,享受工伤待遇赔偿。当然,上班途中摔伤,是因为市政、路面存在安全隐患,相关单位存在管理过失,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那么职工仍可以要求侵权物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在其过错程度范围内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一、员工上班途中骑自行车摔伤属于工伤吗
上班途中骑电动车摔伤,如要构成工伤,需要满足:1、必须是合理的上班必经路线之内;2、必须是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3、必须是非职工本人主要以上原因。职工在上下班途中骑行电动车摔伤只要满足上述三点,那么即便是职工因单方事故摔倒,也可被认定为工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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