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哪些情形下可变更子女抚养权?
近日,有读者咨询,其与前妻已经离婚4年,离婚时,法院判决孩子由女方抚养。如今,他经济条件改善,想获得孩子的抚养权,读者问,何种条件下可以变更孩子的抚养关系?
广东王律师表示,依照最高人民法院相关规定,有如下四种情形的,主张变更孩子抚养关系,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
(3)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
(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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