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我5月1号在上海交的生育保险,要到什么时候才可以享受生育保险啊?
答案:
生育医疗待遇费用报销办理程序:
申领条件:
参保人享受生育医疗费用报销待遇,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符合国家、省、市计划生育政策规定(不含政策外怀孕而采取的补救措施);
(2)参保人在生产之日(以排胎或新生儿出生日期为准),已连续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满6个月以上(含本数),且生育前一个月按时缴纳医疗保险费。参保人连续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不满6个月的,不能享受生育医疗待遇;连续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满6个月不满12个月的,按定额标准的30%支付;连续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满12个月以上的,按定额标准的100%支付。
生育保险报销条件:
连续缴纳社保满12个月(中间中断不超过3个月,视作连续),且生育前一月还在缴纳社保的,才能报销国家规定标准的100%。
如果说你现在中断已超过3个月,就是说之前已缴纳的社保视作中断了,要重新连续缴纳12个月才能报销国家标准的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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