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致残评残的方式:
1、受害人应在交通事故直接所致的损伤或确因损伤所致的治疗终结后,向公安交管部门书面申请评残;
2、可以自行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伤残评定也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委托评定;
3、交通事故的当事人对评定结论不服,可以括申请重新进行鉴定或通过质证排除或降低伤残评定结论的证明力。
一、车祸了想做鉴定以后起诉吗
交通事故可以做完伤残鉴定后起诉,当事人没有自行委托进行伤残评定,而是直接起诉,要求人民法院委托伤残鉴定。另一方对伤残评定结论有异议,进行救济的方式有两种:
1、作为伤残评定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法院申请重新鉴定。《证据规定》第二十七条规定:当事人对人民法院委托的鉴定机构作出的鉴定结论有异议申请重新鉴定,提出证据证明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准许:
(1)鉴定机构或鉴定人员不具备相关资格的;
(2)鉴定程序严重违法的;
(3)鉴定结论明显证据不足的;
(4)经过质证认定不能作为证据使用的其他情形。对有缺陷的鉴定结论,可以通过补充鉴定、重新鉴定或者补充质证等方法解决的,不予重新鉴定。
2、通过诉讼手段,使法院不予采纳。一是当事人自行在法庭中对鉴定人进行质询;二是聘请专业人士对伤残评定结论进行质证综上所述,通过对《证据规定》第二十七条与第二十八条的比较,实际上当事人自行委托的鉴定证明力低于法院委托鉴定机构鉴定得出的鉴定结论。
二、车祸伤残鉴定多少钱
伤残鉴定的费用2000元左右.
到伤残鉴定机构申请伤残等级鉴定是要求残疾赔偿金赔偿的前提,没有构成伤残等级的鉴定意见或是结论,残疾赔偿金无从谈起。对于伤残鉴定,受害人需要注意鉴定程序和其中的关键环节,走好伤残鉴定步骤,是走好后期赔偿的一个重要内容。
对于鉴定须知,包括如下一些需要受害人或其家属注意的知识:
鉴定时间要适宜,不能太早,也不能太靠后
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程度评定》3.2关于鉴定时机的规定,伤残评定的最佳时机为事故直接所致的损伤或确因损伤所致的并发症治疗终结。若在终结前评定,往往鉴定不实,不能正确反映受害人的实际伤害情况。若在终结后太晚评定,一方面可能延误受害方索赔,一方面也有使得鉴定较轻的情况出现。所以,在治疗终结后,受害人应及早的到鉴定机构进行伤残等级的鉴定。
此外,如果是有关机关依职权组织的鉴定(如当事人申请法院进行鉴定),若对终结的时间各方有争议,可由办案机关组织有关专业人员进行鉴定,确定其是否治疗终结。
三、伤情鉴定的程序是什么
(一)当事人治疗终结后,向原处理的公安交通管理机关,写出伤残评定申请书。申请书应写明申请人的一般情况(姓名、性别、年龄、住址、电话等)伤残及治疗情况(伤情鉴定、病历摘要)申请请求事项,申请人、申请日期。
(二)伤者必须在治疗终结后的规定期限内申请伤残鉴定。如果伤者规定期限内不提出伤残评定申请的,视为自动放弃得到残疾者生活补助费和残疾用具费的权利。
(三)依照《道路受伤人员伤残评定》规定:评定时应以事故直接所致的损伤或确因损伤所致的并发症治疗终结为准。
(四)各方当事人接到伤残评定书后,如果不服评定结果,必须在接到评定书后规定期限内向上一级公安交通管理机关书面申请重新评定,经审查受理,才能进行重新评定。规定期限内不申请重新评定的,评定生效,其后提出重新评定申请的,为无效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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