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规定,房屋买卖合同无效的,自始至终不具有法律效力,因无效合同取得房屋或者购房款的,要返还房屋或者购房款,造成损失的,有过错一方要赔偿损失。
一、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相关法律有哪些
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相关法律如下: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目的无法实现的,无法取得房屋的买受人可以要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和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要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未告知买受人合同订立后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将该房屋出售给第三人。出卖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时,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的,买受人可以要求退还已付购房款和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要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两倍的赔偿责任:故意隐瞒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或者提供虚假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事实;故意隐瞒所售房屋抵押的事实;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出售给第三人或者为拆迁补偿安置房屋的事实。
二、没有预售证, 如何退房
开发商如果是没有预售证而出售房屋,进而导致房屋买卖合同无效的、被撤销的或者是解除的,受害人可以向开发商要求返还已经支付的购房款、房款的利息和赔偿损失,而且可以要求出卖方承担不大于已经支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在寻求赔偿时要收集相关的证据,尽可能的保证诉求有依据。
三、民法合同无效但已履行完毕怎样处理
依据相关法律的规定,无效的合同一方已经履行完毕的,履行无效合同给当事人造成损失的,另一方要承担相应的责任。《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七条,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后,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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