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盖房不让施工的,要依据具体原因才能确定是否属于侵权行为,如果是不符合施工条件而不让施工的,不属于侵权行为。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一、农村宅基地怎样确权?
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依法批准使用不超过规定面积的宅基地,对宅基地超面积的,按不同的历史阶段处理:1982年《村镇建房用地管理条例》实施前,农村村民建房占用的宅基地,在《村镇建房用地管理条例》实施后至今未扩大用地面积的,可以按现有实际使用面积进行确权登记。
二、复垦地上可以建房吗?
如果宅基地在复垦后变成了农业用地,那么农民在建房时则需要申请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而且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当地规定的标准。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由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占用农用地建房的,要依法办理审批手续。农村村民出卖、出租住房后,不可以再申请宅基地。农村的土地只有符合复垦条件的才可以申请复垦,这对土地资源来说是一种保护。
三、转让宅基地有哪些条件?
宅基地转让需要具备以下条件:
1、所属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同意转让;
2、受让人未分到宅基地;
3、受让人符合申请宅基地的条件;
4、受让人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
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第一款以及第六款的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国家允许进城落户的农村村民依法自愿有偿退出宅基地,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盘活利用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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