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出租房子租户从事诈骗犯罪活动房东需要承担责任吗
房屋所有者负有保证租赁用户合规使用房屋的法定义务,如果房屋所有者发现租赁用户从事非法、犯罪等不当行为或者存在相关疑点,应当立刻向公安部门反映。
假如房屋所有者故意隐瞒存在的非法活动并为其提供遮蔽场所,那么就有可能触犯窝藏与包庇罪名;同时,作为房屋所有者,也需要对出租屋进行定期的安全性检查工作,以便及早发现并排除潜在的安全风险。
当然,如果无心之失地将房屋出租给不应租赁之人,在不知情的前提下,可能无需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但是一旦被认定为明知故犯,房屋所有者有可能会面临罚款乃至其他处罚措施。
因此,在房屋出租过程中,房屋所有者务必审查承租人的身份证明资料以及背景调查结果,以避免卷入任何法律纠纷之中。
《租赁房屋治安管理规定》第七条
房屋出租人的治安责任:
(四)发现承租人有违法犯罪活动或者有违法犯罪嫌疑的,应当及时报告公安机关。
《租赁房屋治安管理规定》第九条
违反本规定的行为,由县(市)公安局或者城市公安分局予以处罚:
(三)出租人不履行治安责任,发现承租人利用所租房屋进行违法犯罪活动或者有违法犯罪嫌疑不制止、不报告,或者发生案件、治安灾害事故的,责令停止出租,可以并处月租金十倍以下的罚款。
二、诈骗罪从犯未分赃也需要退赔吗
对于诈骗案件中的从犯,如未曾参与共同分取赃款者,无需承担退赃义务。
除刑事责任之外,诈骗罪的从犯还需要承受民事赔偿责任。
即便法院在审判过程中,已经充分考量了从犯的从轻或减轻情节给予适当的处罚,但这些都无法豁免他们的退赔责任。
除非受害人自愿放弃返回赃款,否则从犯仍然需要全额归还自己所得到的相关财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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