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企业各部门填写《零用金借款单》。一方面,财务部门审核其零星支出,以便于管理;另一方面,财务部门用这张单据支付现金。(2)各部门零用金一般不得超过规定数额。如有特殊需要,须经企业部门经理批准。
(3)各部门取得的零用金借款正式发票,应定期送财务部零用金经理(柜员),以冲抵借款金额或补充零用金。(1)零用金的收付应建立“零用金”账户,并编制“每日收付明细表”交经理核对。(2)根据取得的发票,定期编制储备基金支出清单,及时反映储备基金支出情况。(3)零用金账户应按月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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