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零用金借款管理(1)企业各部门填写《零用金借款单》。财务部门一方面审核其零星支出,方便管理;另一方面用此单据支付现金。(2)各部门零用金一般不得超过规定数额。如有特殊需要,须经企业部门经理批准。
(3)各部门取得的零用金借款正式发票,应定期送财务部零用金经理(柜员),以冲抵借款金额或补充零用金。(1)应建立零用金账户,用于零用金的收付,并应编制每日报告,并送交经理检查。(2)根据取得的发票,定期编制储备基金支出清单,及时反映储备基金支出情况。(3)零用金账户应按月结算。
(4)收银员应妥善保管与零用现金有关的各种票据。无论采取何种方式管理储备基金,都要严格执行储备基金的预借、使用和报销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