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情况下责任做如下划分:行人经由人行横道横过马路,1、未闯红灯的,机动车全责;2、行人闯红灯,双方责任。行人未经人行横道横过马路:1、行人在高速公路横穿道路,行人全责;2、行人在交通主干道以及有中间隔离设施的道路上横穿道路或者闯红灯的,行人责任大;3、行人在人车混行的城镇道路上横过马路,机动车责任大;主要考量因素1、机动车是否超速;2、机动车是否明显避让不当;3、行人是否有车辆临近时加速横穿等情形。具体来说,您可以先协商,协商不成,您可以根据上述的标准来衡量责任。
一、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内容
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以下内容:
(一)道路交通事故当事人、车辆、道路和交通环境等基本情况;
(二)道路交通事故发生经过;
(三)道路交通事故证据及事故形成原因的分析;
(四)当事人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及责任或者意外原因;
(五)作出道路交通事故认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名称和日期。
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由办案民警签名或者盖章,加盖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道路交通事故处理专用章,分别送达当事人,并告知当事人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复核、调解和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的权利、期限。
二、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不予受理情形
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收到当事人书面复核申请后五日内,应当作出是否受理决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复核申请不予受理,并书面通知当事人。
(一)任何一方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并经法院受理的;
(二)人民检察院对交通肇事犯罪嫌疑人批准逮捕的;
(三)适用简易程序处理的道路交通事故;
(四)车辆在道路以外通行时发生的事故。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受理复核申请的,应当书面通知各方当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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