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未约定工程款支付时间怎么算诉讼时效
工程款双方未结算,但合同约定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支付工程款的。工程款的诉讼时效从竣工验收之日起算。当事人对付款时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将建设工程已实际交付的,为交付之日、建设工程没有交付的,为提交竣工结算文件之日或建设工程未交付,工程价款也未结算的,为当事人起诉之日视为应付款时间。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十八条规定,利息从应付工程价款之日给计付。当事人对付款时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下列时间视为应付款时间:
1、建设工程已实际交付的,为交付之日。
2、建设工程没有交付的,为提交竣工结算文件之日。
3、建设工程未交付,工程价款也未结算的,为当事人起诉之日。
二、建筑工程价款包括哪些?
1、预付款。预付款指开工前发包人应预付给承包人用于为合同工程施工准备的款项。施工准备事项包括购置材料、工程设备、施工设备、修建临时设施以及组织施工队伍进场等。预付款比例一般不低于合同金额的10%,不高于合同金额的30%。
2、进度款。进度款指施工期间发包人根据工程完成情况应支付给承包人的一种工程价款。在工程实践中,发包人同意支付进度一般为合同价的70%,进度款有三种支付方式:一是按形象进度分阶段支付;二是按照已完工程量分期间支付;三是按照阶段及期间混合支付。
3、结算款。结算款,即竣工结算款,指工程竣工结算后发包人应该支付给承包人的除质保金外的剩余工程价款。竣工结算款等于竣工结算价减去质保金和已付款后的金额。竣工结算款支付的前提条件是工程竣工验收合格。
三、工程款拖欠不给怎么办
如果没有正当合法事由就拖欠工程款的话,这种做法无疑会造成链式反应的法律后果,特别是当发生实际施工人在投入了相当大的劳力、物力后还要受“夹板气”的情况时,不仅会损害工程参与主体的相关利益,还会对整个建工行业的风气产生不利影响。
因此,杜绝工程违约、确保工程诚信,是每个工程主体自觉应承担的责任。当发生工程款拖欠纠纷时,双方可自行协商解决,也可委托律师以律师函等方式开展沟通,如果协商无果或无法协商的话,有权及时诉诸法律,由法院判断诉讼请求的合法性与合理性。法院的生效判决具有强制执行力,如果败诉方不自动履行的话,胜诉方有权申请强制执行。
在建设工程行业,拖欠工程款的情况是很常见的。而其中一些是因为当事人并未对支付工程款的时间做出约定。一旦遇到问题,就想要去法院起诉。那么,未约定工程款支付时间怎么算诉讼时效?上文已经进行了介绍。如果你还有疑问的话,可以点击下方按钮咨询我们的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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