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租赁住房面向中等以下收入群体出租,在保障范围上实现了与商品房的对接。公共租赁住房有益于弥补个人出租住房的不足。自己申请到的廉租房和公租房当然不可以买卖,依据2012年5月28日颁布的《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如下:
第二十七条承租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退回公共租赁住房:
(一)转借、转租或者擅自调换所承租公共租赁住房的;
(二)改变所承租公共租赁住房用途的;
(三)破坏或者擅自装修所承租公共租赁住房,拒不恢复原状的;
(四)在公共租赁住房内从事违法活动的;
(五)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以上闲置公共租赁住房的。
公租房是不可以买卖的,但是部分地区在试点,具体要看当地政策单纯公租房,是不允许买卖的,因为产权属于国家,个人是承租没有权利卖掉,当然公租房现在正在进行改革,部分地区部分房源可以进行买卖;公共租赁住房不是归个人所有,而是由政府或公共机构所有,用低于市场价或者承租者承受起的价格,向新就业职工出租,包括一些新的大学毕业生,还有一些从外地迁移到城市工作的群体;公租房出售的原因是,目前租金太低,连续出租15年才能收回成本,为杜绝有人倒卖房源,管理办法将规定租满5年才能买,买后5年才能;具体来说,符合公租房保障条件且已纳入公租房实物保障范围的城镇中偏下收入家庭,可自主选择承租或申请购买,目前公租房可买全部产权,也可买部分产权,如果购买部分产权,保障对象出资所占份额一般不低于总房价的50%;如果购买的是部分产权,那么,首次购买部分产权后的5年内,可按原价继续购买剩余的产权份额;超过5年,房价要重新核定。公共租赁房不归个人所有,而是由政府或公共机构所有,用低于市场价或者承租者承受起的价格,向新就业职工出租,包括一些新的大学毕业生,外地迁移到城市工作的群体等。公共租赁房有规划合理、配套完善等优点,但在实际使用中也存在户籍、租金等问题。
公租房廉租房也就是所谓的共租赁房是对住房困难人群的帮助和解决方案,为不属于低收入人群但住房困难的人员,提供住房帮助。但是如果有人申领后进行了非法买卖就会打破这种良好的秩序以及政策。所以,公租房廉租房是不可以进行买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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