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集体所有权有什么特点
集体所有权的特点如下:
1.集体组织所有权的主体是各个集体组织。各个集体组织的财产,都分别属于各该集体组织。
2.集体组织所有权属于集体组织,只有它才能作为该组织全体成员的代表对集体财产行使所有权,它的成员个人不是集体组织财产的所有人,无权处分集体组织的财产。
3.集体组织所有的财产,除了法律规定的国家专有财产外,可以是其他任何财产。
二、集体所有权的主体是谁
对集体所有权主体的界定,应当根据集体所有制的各种具体情况进行具体分析,不可简单地认为归劳动群众集体组织法人所有,或者集体成员所有。关于界定集体所有权的各种观点集中在集体所有权主体是集体组织法人、是集体社区或集体团体、是全体集体成员、是成员个人与法人共同等观点上。农村社区集体所有权的主体分别是村民小组全体成员,村内全体集体成员,乡内全体集体成员。
三、集体所有权的行使
对于集体所有的土地和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等,依照下列规定行使所有权:
1.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依法代表集体行使所有权;
2.分别属于村内两个以上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内各该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小组依法代表集体行使所有权;
3.属于乡镇农民集体所有的,由乡镇集体经济组织代表集体行使所有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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