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家庭主妇是否有权利争夺抚养权?
时间:2023-07-02 14:23:36 463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夫妻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也就是说,法院在判决孩子由谁抚养时,是以孩子的利益最大化为出发点的,综合比较男女双方的各种条件,做出对孩子最有利的决定。所以,即使是家庭主妇,经济能力稍差一点,但是如果法院综合考虑双方条件之后,还是觉得女方更适合抚养孩子,就会把孩子判给女方,男方要支付一部分孩子的抚养费。所以,在争取孩子的抚养权时,作为家庭主妇,要收集自己适合抚养孩子的证据,比如长期与孩子一起生活或者是对方存在一些恶习之类的。

离婚后能要回孩子抚养权吗

夫妻离婚时,对于孩子抚养权可以在离婚协议书中做出约定,诉讼离婚的,可以由法院调解或者判决决定,原则上讲,孩子的生活环境稳定才有利于孩子的健康陈成长,所以,孩子的抚养权确定以后,不允许随便的变更,但是,司法实务中,经常列外,要求变更孩子抚养权。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初处理离婚案件子女抚养的意见第五条第六条的规定,离婚以后,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双方协议不成的,应另行起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法院可以变更抚养权,(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剩影响的;(3)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的民事活动,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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