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大病救助政策:政策的救助对象一般是:1、生活极度贫困的五保对象;2、没有劳动能力、没有经济收入来源和没有法定赡、抚扶养人的残疾人和没有后代养的老人;3、被列为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的贫困人员;4、享受民政部门定期发放的生活补助的6没有退休金的退休人员;5、享受民政部门定期进行发放抚恤金补助金的一些重点优抚对象;6、特困职工;7、城乡低收入家庭成员。
农村大病救助需要哪些材料?
农村大病救助需要下列材料:
1、大病救助申请书;
2、户口簿、申请救助人身份证;
3、农村低保证复印件;
4、申请救助人住院的出院证明、转院证明;
5、住院医疗费用发票原件;
6、医疗诊断书、病历复印件。
乡人民政府对申请人上报的材料进行逐项审核,可以采取入户调查,邻里访问以及信函索证等方式,对申请人的医疗费支出和家庭经济状况等有关材料进行调查核实,并签署意见,在每季度第一月的前15天报市民政局审批。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低保条例》第二条规定持有非农业户口的城市居民,凡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均有从当地人民政府获得基本生活物质帮助的权利。前款所称收入,是指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的全部货币收入和实物收入,包括法定赡养人、扶养人或者抚养人应当给付的赡养费、扶养费或者抚养费,不包括优抚对象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的抚恤金、补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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