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款退还是指对纳税人超过应纳税多缴的税款退回纳税人。这主要包括两种情况:一是因为技术上的原因或计算上的错误,造成纳税人多缴或税务机关多征的税款;二是正常的税收征管的情况下造成的多缴税款。
对于企业的税款退还,应该了解以下几个方面:
1、税款退还的范围
(1)误收退税。指由于税务机关工作疏忽错征、多征税款的退还。(2)误缴退税。指由于纳税人错用税率、计算错误等原因,多缴税款的退还。(3)结算退税。包括:①企业按照计划预缴税款,结算后超过应纳税款部分的退还。②为加强税收管理,规定纳税人先按照应纳税额如数缴人国库,经核实后从中退还应退的部分。③对某些纳税人,税务机关先依法计征税款人库,再从中退还准予减、免的税款。④某些纳税人同税务机关在纳税问题上发生争议时,应当先按照税务机关的意见缴纳税款,然后在规定的期限内,向上一级税务机关申请复议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经裁决确有错征、多征税款的,应予退还。(4)政策性退税。政策性退税包括税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或者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和专案批准的退库项目,如出口产品退税,合营企业中的外国投资者将分得的利润在中国境内再投资的退税等。(5)其他退税。指的是由于其他某些特殊原因需要退税的,如企业销货退回等。
2、税款退还的期限
(1)税务机关对多征税款需退还给纳税人的,从发现之日起60日内予以退还,也可以按照纳税人的需求,抵缴下期应纳税款。(2)纳税人自己发现的多缴税款,应当自结算税款之日起3年内,向税务机关提出退税申请报告。税务机关自收到纳税人申报退税报告之日起60日内办理退税手续予以退还,也可以按照纳税人的要求,抵缴下期应纳税款。
3、税款退还的程序
(1)申请。由纳税人提出书面申请,填报收入退还申请书,详细说明要求退税的理由,同时,提供原纳税凭证,以作审核退税的依据。(2)查核。主管税务机关对纳税人申请退税的理由和依据应当认真查核,并对申请退税的时效进行查证。经查核属实后,填写收人退还书呈报县以上税务局(分局)审核、批准。(3)退库。经县以上税务局(分局)批准后,通过国库办理退税手续。已经批准的退税,从批准退税通知到达之日起一个月内有效,超过期限不再办理。
4、企业在税款退还中可能遭受的法律风险
(1)企业不定期对已纳税款进行计算清理的法律风险:①很可能发现不了或未在三年内发现企业多缴税款的事实,就会导致多缴的税款无法退还,造成资金流失;②即使税务机关发现并予以退还,企业也丧失了从缴纳到退还这段期间的利息收入。因为税务机关主动发现的,只需要退还多缴税款,而不需要加算银行存款利息。(2)相关证明材料或手续缺失的法律风险:企业要求税务机关退还多缴税款的,应当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如原始凭证、完税凭证等等。否则,就不能成功退税,还可能会引发企业与税务机关的纠纷。
因此,智维律师建议企业应该聘请专业律师对企业的纳税制度进行法律审查,定期对已纳税款进行计算清理,及时保存并依法定程序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完善防范相应法律风险的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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