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收到逮捕通知书后的流程是什么
收到逮捕通知书后的流程是会继续侦查,侦查终结后移交检察院审查起诉,检察院决定是否提起公诉,提起公诉后案件进入人民法院审理。逮捕后应当在2个月内侦查终结,提起审查起诉;对于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
二、逮捕通知书多久送达
二十四小时以内。
《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三条:公安机关逮捕人的时候,必须出示逮捕证。
逮捕后,应当立即将被逮捕人送看守所羁押。除无法通知的以外,应当在逮捕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逮捕人的家属。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规则》第一百二十五条:对犯罪嫌疑人执行逮捕后,应当在二十四小时内制作《逮捕通知书》,送达被逮捕人家属或者单位,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不予通知:
1.同案的犯罪嫌疑人可能逃跑,隐匿、毁弃或者伪造证据的;
2.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3.其他有碍侦查或者无法通知的。上述情形消除后,应当立即通知被逮捕人的家属或者他的所在单位。对没有在二十四小时内通知的,应当在逮捕通知书中注明原因。
三、逮捕了还可以取保候审吗
满足取保候审的条件就可以。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明确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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