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程建设的重要意义
建设西阎高速公路绿色通道工程,是实施“西部大开发,XX大发展”战略的一项重大举措,是我市实施的9条主干公路绿色通道网络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改善生态环境、美化古城XX、提高城乡居民生活质量、满足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的重要途径。实施这一工程,不但能够增加我市的绿地面积,降低各种废气和扬尘对大气的污染,而且能够促进沿线地区农业产业结构调整,促进两个文明建设健康发展。
二、工程建设的指导思想和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贯彻落实江总书记“再造一个山川秀美的XX地区”的批示精神和朱总理提出的“动员广大人民群众,大搞植树种草,改善生态环境”的要求为指针,以保护和改善城市生态环境为中心,以建设高标准多效益的生态公益林为手段,以实现秀美山川,促进城乡经济发展为目的,充分发挥生态、社会和经济效益,促进XX经济和社会事业的可持续发展。
(二)原则
1.坚持统一规划、统一供苗、分区县组织实施的原则。
2.坚持土地权属不变,由区县、乡(镇)、村调整解决的原则。
3.坚持适地适树,质量优先,绿化与美化相结合的原则。
4.坚持国家、集体、个人一起上,谁绿化谁所有,谁投资谁受益,谁经营谁得利或不栽无主树,不造无主林的原则。
三、主要建设内容
(一)建设范围
西阎高速公路可绿化里程42.6公里(正在施工的待绿化路段4.5公里),其中阎良9公里(待绿化4.5公里),高陵16.5公里,灞桥8.6公里,临潼8.5公里。林带宽度为铁丝网外10米,林带折合总面积1278亩。
(二)建设期限及树种配置栽植要求
1.工程任务于20XX年3月底前完成。
2.根据项目建设原则,树种配置为:铁丝网外0.5米栽一行栾树,株距3米;栾树外2米栽4行杨树,株行距2m×2m。杨树品种为107杨和三倍体毛白杨,要求分品种成片(段)纯林栽植。
3.苗木规格:要求苗高3.5米以上,地径(栾树胸径)2.5厘米以上,生长健壮、端直,无病虫危害。
4.栽植要求:采用优质苗木,挖大坑、栽大苗,株行距呈“品”字型配置。栽植坑规格为60×60×60厘米。栽前浇底水,栽后踏实并浇足定根水,确保苗木发芽成活,树干1.2米处以下涂白。
(三)种苗需要量
该工程共需苗木19.9万株,其中杨树17.1万株,栾树2.8万株(详见附表1)。分区、县如下:
1.阎良区绿化里程9公里,需苗木4.2万株,其中杨树3.6万株,栾树0.6万株。
2.高陵县绿化里程16.5公里,需苗木7.7万株,其中杨树6.6万株,栾树1.1万株。
3.灞桥区绿化里程8.6公里,需苗木4.0万株,其中杨树3.43万株,栾树0.57万株。
4.临潼区绿化里程8.5公里,需苗木4.0万株,其中杨树3.43万株,栾树0.57万株。
四、投资分配方案
该工程是山川秀美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我市绿色通道建设的一项重要任务,工程由各区县按照统一规划,组织实施,市财政给予适当资金补助,每公里补助栽植和管护费3.5万元。为了确保工程质量,种苗全部由市现代化综合苗圃提供。
工程总投资300万元,其中种苗费110.76万元(每公里2.6万元),区县栽植和管护补助费149.1万元,技术指导费6万元,监理费7万元,管理费5万元,设计费2.14万元,不可预见费20万元(用于种苗增加及不可抗拒自然灾害引起的苗木补植等)。
分区县、分路段补助如下:
1.阎良区绿化里程9公里,投资31.5万元。
2.高陵县绿化里程16.5公里,投资57.75万元。
3.灞桥区绿化里程8.6公里,投资30.1万元。
4.临潼区绿化里程8.5公里,投资29.75万元。
五、保证措施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
有关区县要高度重视西阎高速公路绿色通道工程建设,要把这一工程摆到重要议事日程,要站在西部大开发的战略高度,充分认识实施这一工程的重要意义。要广泛宣传和发动,组织各方面的力量,投入到西阎高速公路绿色通道工程建设中去,力求取得新的更好的成效。
(二)建立健全技术和质量保证体系
市林业局从市林业站抽调6—8名专业技术人员组成技术指导和质量监理小组,负责技术指导、苗木评价和质量监理等工作。各区县要成立相应的机构,在市上监理人员的指导下,认真抓好工程质量。要遵守先挖好栽植坑,经验收合格后再调运苗木栽植的程序,严禁苗木运到后再组织挖坑栽植。必须做到当日起苗,当日运输,当日栽植。栽后要浇足定根水,确保苗木成活。
(三)认真检查验收,积极抓好落实
各区县要在2月底前做好思想发动、土地调整等施工的各项准备工作。3月初发动群众,大搞栽植活动,确保按时完成任务。20XX年6月底,市上将组织有关部门进行检查验收,对完成好的进行表彰奖励;对完成差的给予通报批评,限期完成任务,并追究有关领导人的责任。检查验收后,对成活保存率不高的路段,各区县秋季必须进行补植,市上不再给予补助。无论任何形式的土地,严禁在林带中套种高干作物,确保栽植成果。
(四)建立管护责任,巩固造林成果
各区县、乡镇要结合各自实际,制定出切实可行的管护措施,落实管护责任。今后,凡地方政府负责的县、乡、村道路绿化用地可推行农民自愿出地、国家出苗、个体承包造林管护、收益归已,实行谁造林谁受益的政策。也可采取拍卖、承包、反租倒包等形式,解决好工程用地,要通过明晰产权、明晰责任人来调动各方面参与工程建设的积极性,以巩固造林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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