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定房屋的产权人是拆迁补偿的前提,也是拆迁工作顺利进行的要求。但是在一些情况下,房屋的产权人并不明确,比如房屋处在诉讼当中、房屋没有产权证明、产权人下落不明等情况。拆迁产权不明确的房屋,既要保证拆迁的进度,又要兼顾实际产权人的利益。因此,法律对于拆迁产权不明确的房屋作了特别的规定:
首先,拆迁产权不明确的房屋对于产权不明确的房屋应该有拆迁人提出补偿安置方案,这个方案应当包括对被拆迁人的补偿、房屋使用人的处理等问题,其中补偿的资金同样必须通过市场评估确定。
其次,拆迁补偿安置方案还要报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审核同意,然后才能实施拆迁。
第三,拆迁正式实施以前,拆迁人还应当向公证机关办理证据保全,即对拆迁过程中可能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的,证明一切法律行为或者事件的证据,依法收集、保管和固定,以保持其真实性和证明力。
全文354个字,阅读预计需要2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