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中的预付款是什么意思
时间:2023-05-03 08:11:07 353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一、合同中的预付款是什么意思

预付款是一方当事人按合同约定,在合同签订后预先给付对方一定数额的货币。合同履行后,预付款可以折抵货款或酬金;如果合同不履行,预收货款的一方应如数退回预收的货款及利息。合同签订人应该注意以下几点:

(一)正确认识预付款的利弊。在某种情况下,当事人为了购买市场紧缺的原材料、产品,预付一部分货款,的确奏效。然而,预付款的大量使用,给诈骗犯罪分子提供了可乘之机,他们往往利用预付款这一手段,通过签订合同,骗取预付款,当预付款到手之后就逃之夭夭,以致不少企业上当受骗,损失惨重。在签订合同时,不要随便约定预付款,即使有的合同的确需要预付款,也要谨慎从事,以防上当受骗。

(二)预付款的适用范围。一般情况下,预收预付货款是不允许的,只有经国家批准的项目才能采取预收预付款的办法。

二、预约合同的效力是如何的

预约合同仅须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即可成立,为有效合同。依法成立,对双方当事人有约束力。

《民法典》第五百零二条【合同生效时间】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未办理批准等手续影响合同生效的,不影响合同中履行报批等义务条款以及相关条款的效力。应当办理申请批准等手续的当事人未履行义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承担违反该义务的责任。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的变更、转让、解除等情形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适用前款规定。

三、预约合同可否被强制执行

不一定,要看具体案情。根据最高院近年来关于预约合同的案例显示,在预约合同内对实质权利义务条款的约定详细程度对于最终能否强制履约或者实质达成本约合同有一定影响。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下称《买卖合同解释》)第二条规定:“当事人签订认购书、订购书、预订书、意向书、备忘录等预约合同,约定在将来一定期限内订立买卖合同,一方不履行订立买卖合同的义务,对方请求其承担预约合同违约责任或者要求解除预约合同并主张损害赔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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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更新时间:2024-08-15 10:3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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