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标准公摊面积
时间:2023-06-22 15:05:13 173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国家规定的公摊面积标准是:公摊面积=公摊系数*套内面积;公摊系数=整栋楼的公共使用面积/整栋楼的套内面积。公摊面积包括电梯井、管道井、楼梯间、设备间、保安室、变电室、过道走廊、公共门厅、垃圾道、共用墙体。

一、公摊面积大于使用面积合法吗

肯定不合理,公摊面积是有国家标准的。公摊面积国家标准具体如下:1、为在7层以下的住宅的公摊率是7%—12%。2、在7层—11层的住宅的公摊率是10%—16%。3、12层—33层的住宅公摊率为14%—24%。4、别墅类型的住房的公摊率是1%—8%。所以公摊面积大于使用面积肯定不合理。

二、买房时关于公摊面积的注意事项有什么

1、别盲目追求低公摊。

2、零公摊的销售噱头不可信。

3、实际公摊面积高于开发商提供的数据。

4、开发商故意引导消费者忽略公摊面积。

公摊面积=公摊系数*套内建筑面积。公摊系数=总公共分摊面积/(套内建筑面积*总套数)。

三、有哪些情形可以不交物业费

可以不交物业费的情形如下:

1、验房不合格;

2、物业费生效时间以交房为准;

3、未签订物业服务合同;

4、擅自提高物业费;

5、物业资质有问题;

6、违法或违约损害业主利益等。

附属设施,是指建筑物内和建筑物外的各类共用设备、共用设施及相关的场地、绿化、道路等,包括建筑物的公共部位,如基础、承重墙体、柱、梁、楼板、屋顶漏水以及户外的墙面、门厅、楼梯间、走廊通道等,以及公共设施设备,如电梯、天线、照明、消防设施、绿地、道路、路灯、沟渠、池、井、非经营性车场车库、公益性文体设施和共用设施设备使用的房屋等。

物业既可以一次性出售,也可以通过出租的方式零星出售,边流通边消费;其价值可以一次性收回,也可以在较长的时期中多次收回。

随着我国城镇住房制度改革的力度不断深化,房屋的所有权结构发生了重大变化,公有住房逐渐转变成个人所有。原来的公房管理者与住户之间管理与被管理的关系,也逐渐演变为物业管理企业与房屋所有权人之间服务与被服务关系。

在住房制度改革和城市建设发展过程中,物业管理这一新兴行业应运而生。全国物业管理企业飞速增加。它的产生和发展,对于改善人民群众的生活、工作环境,提高城市管理水平,扩大就业起着积极的作用。也出现了一些问题,需要通过立法、完善制度加以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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