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首先,对于普通合伙人来说,虽然股份转让给了其他人,但这并不意味着他对合伙企业没有义务和责任。根据中国法律,普通合伙人对退出合伙企业前产生的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第二,对于转让股份的新合伙人,合伙人以外的人依法转让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的,应当依照有关法律和《合伙协议》的规定承担相应的责任和义务,在合伙协议修订后,他应成为合伙企业的合伙人,第七十七条新入伙的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入伙前有限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责任有限合伙人退出合伙企业的,应当以退出时从有限合伙企业收回的财产,对因退出前的原因产生的有限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以合伙企业的财产份额质押
合伙人可以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向其他债权人设定权利质押。但是,由于设立质押可能导致其财产份额的转让(如主债务无法履行时),合伙法对其合伙财产份额的质押作出了限制性规定。也就是说,一名合伙人的财产份额质押须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未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其行为无效,给善意第三人造成损失的,行为人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我希望它能对你有所帮助。如果您遇到其他棘手的法律问题,欢迎访问卢巴官方网站。我们网站上有许多律师可以为您提供服务,我们还支持在指定区域在线选择律师,并且都有相关律师的详细信息
全文534个字,阅读预计需要2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