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司主动辞退员工的赔偿标准,公司要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以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如果单位没有正当合法理由单方辞退,需支付双倍的赔偿金。不过也存在几种公司可以不用赔偿的情况。
公司主动辞退员工工资怎么发放
1、首先,公司辞退你的原因不同,这个赔偿是不一样的。
2、若是你是属于下面的情况之一的,那么公司是不用对你赔偿的:
(1)还在试用的期间但是被证明了是不符合公司的录用的条件的。
(2)在公司工作期间严重的违反了单位的规章制度。
(3)在公司工作期间有严重失职或者营私舞弊的行为,给单位造成了重大的损害的。
(4)在公司工作期间劳动者同时和别的用人单位建立了劳动关系,对该单位的工作任务形成了严重的影响,还有经过用人单位的提出后还不改正的。
(5)由于本法的第26条的第1款的第1项所规定的情况而导致的劳动合同无效的。
(6)工作期间被追究了刑事责任的。
3、只要是属于这些情况的,那么他的用人单位如果是有提前了30天,并且用书面的形式已经通知了这个劳动者本人,也或是已经多支付了这个劳动者的一个月的工资,那么也是可以去解除劳动合同的,这也就是大家经常说的“N1”个月的工资的补偿。
(1)如果是劳动者得病了或者是非工作导致的受伤,那么在规定的这个医疗的期间满了之后确定无法从事原来的工作的,也无法从事由这个用人单位的安排的其他的工作的。
(2)如果这个劳动者无法胜任工作,而且经过了培训或是给他调整了工作的岗位,但是还是无法胜任工作的。
(3)如果劳动合同在订立的同时所按照的客观情况有了一个重大的变化,从而造成了劳动合同没办法履行的,而经过用人单位和这个劳动者的协商,还是没有就变更劳动合同而达成协议的。
4、若是公司和你去协商的解除劳动合同,而你也是赞同的,那么根据1年1个月的工资的标准来补偿。
5、若是由于公司的违法解除这个劳动合同的,那么根据1年2个月的薪水的标准来赔偿。
6、经济的补偿是根据劳动者在他的工作单位工作的年限,然后每满1年就付1个月的工资标准来向这个劳动者支付的,超过6个月但不够1年的,要以1年算,不到6个月的,要向这个劳动者付15天的工资作为经济补偿。
劳动者的月工资如果是高于他的用人单位的所在的这个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所通知的该地的上一年度的职工的月平均工资的3倍的,那么要支付他经济补偿的标准根据这个职工的月平均的工资的3倍金额,而且给他付经济补偿的年限不能多于12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四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第四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裁减人员时,应当优先留用下列人员:(一)与本单位订立较长期限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二)与本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三)家庭无其他就业人员,有需要扶养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用人单位依照本条第一款规定裁减人员,在六个月内重新招用人员的,应当通知被裁减的人员,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用被裁减的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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