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合规拆迁却不获得补偿如何合法维权
未能收到拆迁补偿款按如下方式进行合法维权:
1.可以发出催告敦促征收人尽快支付;
2.提出申请交由房屋拆迁管理部门裁决;
3.裁决结果作出后仍未解决的可以依法向法院提起诉讼。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七条实施房屋征收应当先补偿、后搬迁。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偿后,被征收人应当在补偿协议约定或者补偿决定确定的搬迁期限内完成搬迁。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采取暴力、威胁或者违反规定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禁止建设单位参与搬迁活动。
二、房屋拆迁补偿流程是什么
1.拆迁人申领房屋拆迁许可证。
2.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按房屋拆迁许可证内容向社会发布公告。
3.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和拆迁人向被拆迁人、房屋承租人做好宣传、解释工作。
4.确定拆迁补偿标准和安置方案。一般而言,对违章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不予补偿。拆迁补偿方式分为一般情形的补偿和特殊情形的补偿两类。一般情形的补偿分货币补和房屋产权调换、结算价差,被拆迁人可以选择补偿方式。特殊情形的补偿被拆迁人不能选择,或只作货币补,或只作房屋产权调换、结算价差。
5.拆迁人与被拆迁人、房屋承租人达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协议拆迁)。
6.裁决拆迁。
7.强制拆迁。强制拆迁前拆迁人有就拆除房屋的有关事项向公证处申请办理证据保全的义务。
三、房屋拆迁补偿应包含哪些费用
拆迁补偿费用包括:
1.房屋补偿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所有权人的损失;
2.周转补偿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住户临时居住房或自找临时住处的不便;
3.奖励性补偿费:用于鼓励被拆迁房屋住户协助房屋拆迁或主动放弃一些权利;
4.停产停业补偿:因拆迁非住宅房屋造成停产、停业的,拆迁人应当给予适当补偿。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三章 补 偿 第二十七条 实施房屋征收应当先补偿、后搬迁。\n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偿后,被征收人应当在补偿协议约定或者补偿决定确定的搬迁期限内完成搬迁。\n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采取暴力、威胁或者违反规定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禁止建设单位参与搬迁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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