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孩子是有要求非抚养权人探望的法定权利的。且即使子女不要求,不直接抚养的一方也应当履行探望的义务。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依法享有探望权,且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地点等相关内容由夫妻自行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离婚后可以协商探望孩子吗
离婚后可以协商探望孩子,另一方不得阻挠。离婚后探望孩子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决定,协议不成,由法院判决。探望权,又称见面交往权,是指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亲或母亲一方享有的与未成年子女探望、联系、会面、交往、短期共同生活的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六十八条
对于拒不协助另一方行使探望权的有关个人或者组织,可以由人民法院依法采取拘留、罚款等强制措施,但是不能对子女的人身、探望行为进行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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