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价补偿,是指拆迁人以支付货币的方式,赔偿被拆迁人因拆除房屋而造成的经济损失。
作价补偿是拆迁补偿的三种形式之一,还有另外两种是产权调换、产权调换与作价补偿相结合。
作价补偿的标准,按照被拆迁房屋建筑面积的重置价格结合成新计算,即以重新建造被拆迁房屋的造价,结合该房屋的新旧程度核算出该房屋的价值,并以此作为补偿的标准。
国家并没有规定统一的具体数额标准,因为全国各地的区域价值,市场价是不同的,如国务院590号令第十九条规定,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
简单来说就是地方政府可以根据国家规定制定细则,但是不能违背国家规定。
房屋拆迁作价补偿主要依据
房屋作价补偿就是房屋拆迁补偿当中的货币补偿方式,作价补偿的标准根据被拆迁房屋的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因素,以房地产市场评估价格确定。
通常按照下列计算公式予以确定:
1、房屋拆迁货币补偿=合法拥有房产评估价格+房屋装修装饰商定补偿金额(或经评估确定的房屋装修装饰补偿金额)。
2、房屋拆迁补偿差价=合法拥有房产评估价格+房屋装修装饰商定补偿金额或经评估确定的房屋装修装饰补偿金额-被拆迁人获得调换产权的房屋的评估价格。
房屋拆迁补偿方式除了货币补偿外,还有一种就是房屋产权调换。置换补偿就是在规划的安置区域按不同低价折换成相应大小规模的房子对你进行安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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