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合伙人的情况如何?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他们可以决定将其从名单中删除律师的回答:
(1)未履行出资义务的;(2)因故意或重大过失给合伙企业造成的损失;(3)执行合伙企业事务中的不当行为;例如:竞争
相关法律知识: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有关内容的规定
第五十五条可以设立专业服务机构,向具有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的客户提供有偿服务合伙
特殊普通合伙是指合伙人依照本法第五十七条的规定承担责任的普通合伙
本节的规定适用于特殊普通合伙;如果本节没有规定,本章第1节至第5节的规定应适用于第56条“特殊普通合伙”一词第五十七条合伙人在执业活动中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合伙企业债务的,应当承担无限责任或者无限连带责任,其他合伙人应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承担责任
所有合伙人应对合伙人在其专业活动中无意或重大过失导致的合伙企业债务和合伙企业其他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第五十八条合伙人在执业活动中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以合伙企业的财产对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责任后,合伙人应当按照《合伙协议》的规定对合伙企业造成的损失承担责任。第五十九条特殊普通合伙企业应当设立执业风险基金,办理职业保险。
执业风险基金用于支付因以下原因引起的债务:合作伙伴的练习活动。执业风险基金实行单独账户管理。具体管理办法由国务院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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