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均要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手续,包括:
(一)异地安置退休人员;
(二)异地长期居住或长驻异地工作、学习连续时间在6个月以上人员;
(三)因病经参保地定点医疗机构诊断需转外地医疗机构诊治的人员。
上述(一)和(二)情形者,简称“长期驻外人员”。
怎样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手续
(1)长期驻外人员:
第一步,参保人员携带本人社会保障卡、本人身份证,并填写《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就医登记表,到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办理手续;
第二步,选择异地就医结算方式(①刷卡直接结算;②先垫付后报销);
第三步,选择②先垫付后报销的人员要选定就医地2-3家定点医院;
第四步,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核对,并将参保人信息上传至异地就医结算平台。
(2)因病转外就医人员:
第一步,参保人员携带本人社会保障卡、本人身份证和由当地定点医疗机构出具转诊意见的《基本医疗保险转外就医备案表,到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办理手续;
第二步,选择异地就医结算方式(①刷卡直接结算;②先垫付后报销);
第三步,选择1家就诊医院;
第四步,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核对,并将参保人信息上传至异地就医结算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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