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条件
符合转诊条件的市直参保职工都可申请异地就医治疗,转诊条件具体为:
(1)专科疾病,首诊定点医疗机构无条件继续诊治的;
(2)病情需要做某项检查或诊疗,本统筹区既无设备又无开展此项诊疗业务的;
(3)经本统筹区内最高级别定点医疗机构多次检查会诊,仍未确认的疑难病症;
(4)病情严重,在本统筹区各定点医疗机构无足够条件诊治抢救的危重病人。
办理材料
菏泽市医疗保险异地转诊审批信息表一式二份;戳这里→→
相关检查报告单复印件。
办理流程
符合转诊条件的市直参保职工带着本人身份证、医疗保险手册及相关检查、治疗报告单去市直转诊定点医院(结核病在市传染病医院、精神病在市第三人民医院、其他疾病在市立医院)医保办填写《菏泽市医疗保险异地转诊审批信息表→大厅27号窗口审批→属于联网定点医院的,打印《山东省异地就医备案表→到备案的医院就医。
办理地点
服务大厅异地就医转诊窗口(27窗口)
办理时间及联系方式
时间:正常工作日
电话:0530-51906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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