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案件的上诉期限是从接到判决书、裁定书的第二日起算的。《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条规定:当事人不服人民法院判决的上诉和抗诉的期限是为10日的,不服人民法院裁定的上诉和抗诉的期限是为5日的,其期限是从接到判决书、裁定书的第二日起算的。因此刑事案件的上诉期限是为10日或者5日的,是从接到法律文书的第二日起,开始计算的。
刑事上诉期限有多久
刑事案件上诉期限分为两种情形,分别是:
1、对于判决不服的,上诉期限为十日;
2、对于裁定不服的,上诉期限为五日。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七条
被告人、自诉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不服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裁定,有权用书状或者口头向上一级人民法院上诉。被告人的辩护人和近亲属,经被告人同意,可以提出上诉。
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可以对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裁定中的附带民事诉讼部分,提出上诉。
对被告人的上诉权,不得以任何借口加以剥夺。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条
不服判决的上诉和抗诉的期限为十日,不服裁定的上诉和抗诉的期限为五日,从接到判决书、裁定书的第二日起算。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二百三十条上诉、抗诉的期限
不服判决的上诉和抗诉的期限为十日,不服裁定的上诉和抗诉的期限为五日,从接到判决书、裁定书的第二日起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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