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无具体终止期限的劳动合同,即劳动合同没有确定的终止时间,双方履行合同没有确定的时间长短。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很多人理解为只要劳动者签订后,就进了保险柜,用人单位是不能解除的,这个理解是错误的,无论是用人单位,还是劳动者都可以解除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解除如下:
一、双方协商解除
(一)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需要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
(二)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无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
二、法定解除
(一)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无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费用。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二)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并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
1.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三)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四)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
1.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2.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3.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4.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5.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三、约定解除
约定解除是指在合同中约定解除合同的事项,待约定的事由出现时,一方或双方当事人就可以解除合同。但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不得将法定解除条件约定为终止条件,以规避解除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承担支付给劳动者经济补偿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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