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起诉离婚分割财产的原则如下:
1、坚持男女平等的原则,在分割共同财产时,双方应当拥有平等的权利,不得因经济收入低、没有经济收入而给予他财产;
2、坚持照顾子女和妇女利益的原则,目前,中国妇女的经济条件与男子相比仍存在一定差距,在财产分割方面,我们应该适当照顾妇女和儿童的利益,并给抚养未成年子女的一方更多的财产;
3、照顾无过错一方的原则,一方因重婚,配偶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和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无过错一方有权要求损害赔偿,但是,如果有过错,并不意味着净身出户;
4、公平原则,离婚时应清算夫妻经济利益,夫妻双方对家务、抚养子女的贡献、离婚后一方生活水平的下降、离婚后换病房的妥善安置等;
5、尊重当事人的意愿,财产协议先于法定原则,公民有权处分自己的财产,可以以各种形式处理双方的财产问题。
婚姻家庭受国家保护,实行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的婚姻制度,保护妇女、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的合法权益。
离婚分割财产应当遵守哪些原则
1、坚持男女平等原则:在分割共同财产时,双方应有平等的权利,不能因为一方经济收入较低、没有经济收入而少分或部分给他(她)财产。
2、坚持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的原则:目前我国妇女的经济条件和男子相比仍有一定差距,在财产分割上适当照顾妇女和儿童的利益,给抚养未成年子女的一方适当多分一些财产。
3、照顾无过错一方的原则:一方因重婚、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和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但有过错,不代表就会“净身出户”。
4:尊重当事人意愿,财产约定先于法定的原则:公民有权处分自己的财产,夫妻双方也可以协商以多种形式处理双方的财产问题。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一条婚姻家庭受国家保护。
实行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的婚姻制度。
保护妇女、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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