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夫妻只能分割夫妻的共同财产,并不能分割他人委托保管的财产。但是在司法中,可能存在夫妻双方对于该财产是否是他人委托保管的财产这一事情本身存在争议,离婚时一方可能会要求分割,而另一方不同意。那么因此发生不可调和的纠纷,一方起诉到法院之后,主张不分割的一方可以向法院举证证明委托事实的存在来避免分割被保管的财产。
离婚时一方显著隐匿财产怎么办?
离婚时一方隐匿财产,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对方隐匿财产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规定,夫妻一方隐匿、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七条一、工资、奖金;二、生产、经营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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