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约定全面履行房产买卖合同义务是合同履行的一项基本原则。因此,除合同另有约定或出现可单方解除合同的法定情形外,无论是合同签订后的预期违约还是合同履行期届满后的实际违约,如另方坚决要求继续履行的,除符合《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规定外,应责令双方继续履行。在履行义务的同时,另一方还有其他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购房买方违约,卖方应该如何处理
买方违约,卖方应该怎么办
然而4月到了,徐某并没有按照约定的日期支付首期款,直至4月末,等不下去的黄某便通过他人的手机发送了解除合同通知到徐某配偶的公司业务手机号码上,并于不久后将房产卖给了其他人。得知事实的徐某认为黄某擅自将房产卖给他人是违约,而黄某认为是徐某逾期未支付首期款,违约在先,争执不下的两人便闹上了法庭。
经法院审判,黄某未依照合同约定,以书面形式通知中介公司解除合同的决定,造成违约,但徐某也没有按照合同约定,按时支付房款,同样也造成了违约。根据根据过失相抵的原则,双方的房屋买卖合同解除,卖方将定金原数返还给买方。
买方违约,卖方应该怎么办?
黄某没有采取书面通知的形式,而是用短信的形式发出解除合同通知的行为很草率,也造成了违约,但说到底,违约在先的还是徐某,那么当买方违约时,卖方应该怎么办呢?
首先,买方违约主要有三种情况,一种是在房产交易过程中,房屋出现贬值的趋势,这就会导致买方宁愿放弃定金,也不愿意继续买下房屋;另一种是当卖方没有足够资金还清银行贷款,需买方办理赎楼手续时,买方可能会在此过程中由于手续太繁杂而不愿继续购房;还有一种就是没有按照合同约定的日期支付房款而造成的违约。
若买方违约,卖方可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要求买方承担违约责任,并按照合同要求继续进行交易,当然也可以根据违约情况直接要求对方支付一定数额或按一定标准确定的违约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全文822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