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位是否应对员工职务侵权行为承担赔偿责任
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的前提是其工作人员的行为与执行工作任务有关。与工作无关的行为,即使发生在工作时间内,用人单位也不应承担侵权责任。企业法人对它的法定代表人和其他工作人员的经营活动,承担民事责任。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一条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后,可以向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工作人员追偿。劳务派遣期间,被派遣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接受劳务派遣的用工单位承担侵权责任;劳务派遣单位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责任。
二、什么是职务侵权行为
民法典规定认定职务侵权的条件是:
1.行为人的行为构成对第三人的侵权;
2.该行为应为行为人执行职务的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第一千一百六十六条行为人造成他人民事权益损害,不论行为人有无过错,法律规定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的,依照其规定。
三、民法典职务侵权行为的表现有哪些
我国民法典没有明确规定职务侵权的表现形式,但是对法人职务行为的法律后果的承担做出了明确的规定。并且规定,法定代表人履行职务活动时,造成他人损失的,由法人承担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十一条【法定代表人的定义及行为的法律后果】依照法律或者法人章程的规定,代表法人从事民事活动的负责人,为法人的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以法人名义从事的民事活动,其法律后果由法人承受。
法人章程或者法人权力机构对法定代表人代表权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
第六十二条【法定代表人职务侵权行为的责任承担】法定代表人因执行职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法人承担民事责任。
法人承担民事责任后,依照法律或者法人章程的规定,可以向有过错的法定代表人追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章 法人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六十一条 依照法律或者法人章程的规定,代表法人从事民事活动的负责人,为法人的法定代表人。\n 法定代表人以法人名义从事的民事活动,其法律后果由法人承受。\n法人章程或者法人权力机构对法定代表人代表权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
全文947个字,阅读预计需要4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