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民法典的规定,看房协议不具有正式购房合同的合同要件,只是属于意向协议书。
看房协议书的特点:
1、看房协议书通常会使用通用格式描述该套房产的具体地理位置,门牌号码,中介机构等信息;
2、最主要的部分,则是对客户看房后的未来购买行为,提供了约束。
如:
看房后若干时间内(三个月、半年等)若要购买该套房产,必须通过该中介。
否则,需支付违约金若干(多为房价的1%)。
“看房协议书”属于双方自愿达成的一份合约,只要其内容合法,双方均应遵守。
但是,如果合约中存在格式条款,且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存在借此免除自身责任、加重对方责任、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情形,则该条款无效。
目前各地对看房协议书引起的民事诉讼反响不一,中介及客户获胜均有见诸报端。
若客户在看房后,与房东“手拉手”直接至交易中心打印售房合同,则判中介获胜较多。
若因为服务态度、房屋价格等具体原因跳过某家具体中介,而不是中介这个行业时,房东获胜较多。
一、如何订立租房合同
订立租房合同主要有两种方式:一种是直接与房东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就房屋的坐落、租金、房屋内设施设备等内容达成书面协议。另外一种方式就是通过房产中介来签订租房居间合同,中介公司会提供标准格式的租房合同,只需填写关键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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