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证在单位所有房产中的分布
时间:2023-07-05 22:12:54 294人看过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一、一方交付价款,一方交付房屋,合同已履行完毕;附随义务是协助过户,履行了房产所有权变更手续,差土地使用权过户了;

二、可去土地局差该房产的土地使用权登记情况,看是否有土地证,登记在谁名下,如果有且登记在出卖方名下,可以要求他协助过户,他拒绝可以起诉他。但是如果无土地证,或仅是单位的土地证,就无法过户;

三、一般不会发生纠纷,转让仅有一证,可能影响价格,如果为了居住,不用担心;

四、拆迁补偿不会有差别,和其他人应当一致,也不用担心。

老房子土地证怎么办理

1、应该办理集体土地使用证。如果属于1981年以前的老住宅,可以由村委会出具《土地权属来源证明》,持身份证和户口本到乡镇国土资源所申请办理集体土地使用证;2、如果属于1981年以后的住宅,应当由本人向村委会提出申请,经村委会同意、乡镇国土资源所现场勘测、乡镇政府审查和国土资源局审核后,报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并核发证书。3、根据国家关规定,目前我国颁发的土地证书主要有三种:(1)、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权证。县级人民政府对集体的依法用于非农业建设的土地进行登记造册,核发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权证,确认建设用地使用权。(2)、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对单位和个人依法使用的国有土地进行登记造册,核发国有土地使用权证,确认国有土地使用权。(3)、集体土地权证。县级人民政府对农民集体的土地进行登记造册,核发集体土地权证,确认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五条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报经原批准用地的人民政府批准,可以收回土地使用权:

(1)为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需要使用土地的;

(2)不按照批准的用途使用土地的;

(3)因撤销、迁移等原因而停止使用土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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