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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证在单位名下的房子

2020-05-07 169人已浏览
  • 孟金龙律师

    孟金龙律师专职律师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擅长:婚姻家庭、继承、公司法

    近期30天 评分:5.0 服务人数:4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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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分析
一、一方交付价款,一方交付房屋,合同已履行完毕;附随义务是协助过户,履行了房产所有权变更手续,差土地使用权过户了; 二、可去土地局差该房产的土地使用权登记情况,看是否有土地证,登记在谁名下,如果有且登记在出卖方名下,可以要求他协助过户,他拒绝可以起诉他。但是如果无土地证,或仅是单位的土地证,就无法过户; 三、一般不会发生纠纷,转让仅有一证,可能影响价格,如果为了居住,不用担心; 四、拆迁补偿不会有差别,和其他人应当一致,也不用担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五条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报经原批准用地的人民政府批准,可以收回土地使用权: (1)为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需要使用土地的; (2)不按照批准的用途使用土地的; (3)因撤销、迁移等原因而停止使用土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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