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诉讼中被告可以申请财产保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如果发现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的行为,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申请财产保全。
一、财产保全什么时候申请
如果是诉讼前的财产保全,可以随时申请。但是需要注意,申请人需要在三十日内提起诉讼。如果申请人逾期不起诉的,人民法院将会终止裁定的效力。在诉讼中,只要立案完毕,就可以在结案前向审理该案件的法官申请财产保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零一条: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
二、申请财产保全的注意事项是什么
申请财产保全的注意事项:1、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不能执行或者难以执行的案件,可以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作出财产保全的裁定;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裁定采取财产保全措施。2、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财产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起诉前向人民法院申请采取财产保全措施。3、财产保全限于请求的范围,或者与本案有关的财物。4、被申请人提供担保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财产保全。5、申请有错误的,申请人应当赔偿被申请人因财产保全所遭受的损失。
三、车被法院保全了如何处理
车被法院保全了可以向法院提供财产担保后申请解除保全。如果不申请解除保全的,则车辆可以正常使用,但是不能进行买卖、抵押等活动。
财产保全是指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财产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起诉前向人民法院申请,由人民法院所采取的一种财产保全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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