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单位原因造成劳动者退休时间推后,劳动者可以向用人单位主张赔偿损失,劳动者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有权要求有关部门依法处理,或者依法申请仲裁、提起诉讼。
一、劳动合同没解除怎么办?
劳动合同没解除,如果劳动者需要解除劳动合同证明的,可以在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后,要求用人单位提供劳动关系解除证明,劳动者可以打电话到之前的单位人事处叫相关人员帮忙解除劳动合同。如果用人单位拒绝,劳动者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也可以向当地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要求企业解除劳动合同关系。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七十七条的规定,劳动者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有权要求有关部门依法处理,或者依法申请仲裁、提起诉讼。
二、刚有9天辞职不发工资怎么办?
劳动者不想干了就应该依法辞职,如果劳动者已经履行辞职程序,单位违法不给劳动者9天工资就属于违法,劳动者认为过错侵犯自己的劳动保障合法权益的,有权向当地的劳动保障监察大队进行书面举报或者投诉,要求劳动保障监察大队依法处理。或者,劳动者依法直接向当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不服,劳动者还可以提起诉讼,将单位告到法院打官司。
三、工作三年未签订劳动合同如何赔偿
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未签劳动合同,劳动者工作三年视作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签订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以向用人单位主张未签劳动合同第二个月起的双倍工资,最多11个月。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二十七条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
第六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并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支付经济补偿。
前款规定的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工资的起算时间为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截止时间为补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前一日。
第七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自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至满一年的前一日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视为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的当日已经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应当立即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
全文1.2千字,阅读预计需要5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