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法定节日有哪些
1、元旦:1月1日放假,与周末连休。
2、春节:2月15日至21日放假调休,共7天。2月11日(星期日)、2月24日(星期六)上班。
3、清明节:4月5日至7日放假调休,共3天。4月8日(星期日)上班。
4、劳动节:4月29日至5月1日放假调休,共3天。4月28日(星期六)上班。
5、端午节:6月18日放假,与周末连休。
6、中秋节:9月24日放假,与周末连休。
7、国庆节:10月1日至7日放假调休,共7天。9月29日(星期
六)、9月30日(星期日)上班。
二、法定节日公司不放假怎么投诉
向劳动局的劳动监察大队和劳动仲裁委员会投诉。如果公司有上级主管单位的话,还可以向公司的上级主管单位投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用人单位应当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既不放假,又不按规定支付工资报酬的,可以进行投诉。
劳动监察大队隶属于各级政府的社保局,是完全由政府开支的行政单位,到劳动局投诉不用劳动者花钱。
三、有什么情况是需要向劳动部门举报
如果你遇到的问题属于以下情况,可以直接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对下列事项实施劳动保障监察:
1、用人单位制定内部劳动保障规章制度的情况;
2、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的情况;
3、用人单位遵守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的情况;
4、用人单位遵守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规定的情况;
5、用人单位遵守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规定的情况;
6、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工资和执行最低工资标准的情况;
7、用人单位参加各项社会保险和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情况;
8、职业介绍机构、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和职业技能考核鉴定机构遵守国家有关职业介绍、职业技能培训和职业技能考核鉴定的规定的情况;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保障监察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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