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说,在合作过程中,他们一直在一起运作,但权力更大。最近,面粉厂负债累累,想要破产。另一方说他有很大的权利,需要承担更多的费用。刘先生想问这个要求是否合理
律师回答!李先生的要求是否合理取决于他是否遵守中国法律的规定。根据中国《合伙法》的规定,合伙企业的债务首先按照《合伙协议》的规定处理。合伙协议未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双方可以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按照各合伙人的实缴出资比例分摊;协商不成的,由全体合伙人平均分摊。换言之,双方分担债务应符合上述法律的规定。不符合上述法律规定的,不受《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法》第三十三条的法律支持,合伙企业的利润分配和亏损分担按照合伙协议的规定处理;合伙协议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由合伙人协商决定;协商不成的,合伙人按照实缴出资比例进行分配和分享;如果无法确定出资比例,则应由合伙人平均分配和分享。
合伙协议不得规定将所有利润分配给部分合伙人或部分合伙人承担所有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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