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韶关市身份证如何办理
1、携带本人户口薄到辖区派出所申领;
2、采集本人人像;
3、缴纳身份证制证费;
4、在规定时限内到辖区派出所,凭收费单据领取本人身份证。
二、身份证办理的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
第七条公民应当自年满十六周岁之日起三个月内,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机关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
未满十六周岁的公民,由监护人代为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
第八条居民身份证由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签发。
第九条香港同胞、澳门同胞、台湾同胞迁入内地定居的,华侨回国定居的,以及外国人、无国籍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定居并被批准加入或者恢复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在办理常住户口登记时,应当依照本法规定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
第十条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应当填写《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交验居民户口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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