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业保险金的发放标准:失业人员失业前累计缴费时间,在1年以上不满5年的,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最长期限为1年。累计缴费失业保险金,5年以上但是不满10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最长时间为1年半。累计缴费失业保险时间如果已经超过10年,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最长期限为2年。就业后,意外导致再次失业的,需要重新计算缴费时间。
广州失业保险金的发放标准
广州市(含花都区、番禺区、从化市、增城市)失业保险金标准为每月1516元。
按本市最低工资标准的80%逐月计发。今年广州最低工资标准是1895元,2016年的失业保险发放标准是1895*80%=1516元。
自2018年5月1日起,广州市失业保险金标准由原来的每月1516元提高至每月1705元。
《中华人民共和国失业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规定:
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按照规定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足5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2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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