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司法实践中,若涉及刑事拘留的撤销事宜通常涵盖以下几类情况:首先,若经过深入细致的调查取证后,证实所拘禁的人士实际上并未犯下任何罪行,或案件相关事实尚未明确,证据尚未充分,无法认定其构成刑事犯罪;
其次,倘若被指控的行为在社会危害性上极为微小,对社会造成的影响并不严重,以至于不能将其定义为犯罪;
再者,若犯罪行为已经超过了法律规定的追诉时效期限;
此外,若该犯罪分子获得了国家特赦令,从而免除了其应受的刑罚处罚;
最后,若犯罪嫌疑人不幸离世。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
【依法不追诉原则】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全文409个字,阅读预计需要2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