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民死亡,城市在葬前,农村在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死亡登记,注销户口。
一、死亡销户有时间限制吗?
公民死亡的,应在一个月内注销户口。根据《户口登记条例》第八条规定:公民死亡,城市在葬前,农村在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死亡登记,注销户口。公民如果在暂住地死亡,由暂住地户口登记机关通知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注销户口。
二、死亡去哪里注销户口啊
公民死亡后,当事人应该要向户口登记机关、当地公安派出所或乡、镇人民委员会进行申报或报告,为死者办理户口注销手续。公民死亡,城市在葬前,农村在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死亡登记,注销户口;公民如果在暂住地死亡,由暂住地户口登记机关通知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注销户口。
三、母亲去世户口多久可以注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八条的规定:公民死亡,城市在葬前,农村在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死亡登记,注销户口。公民如果在暂住地死亡,由暂住地户口登记机关通知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注销户口。办理死亡注销时,应当登记死亡公民的有关情况,在本人居民户口簿、常住人口登记表等簿册和人口信息管理系统中注销户口,并缴销居民身份证,居民身份证丢失的由亲属出具丢失说明;单身独户的,还应当缴销居民户口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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