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租房遇到拆迁押金退吗
当租赁的物业面临政府征收及拆除之情形时,租户可采取下列几种有效措施:首先,鉴于房屋被政府征收拆迁乃是政策变动所导致的不可避免的事件,归属于我们无法预见和避免的“不可抗力”范畴。
租户有权以此为依据,启动解除与出租方之间的租赁合同程序,并且有权收回尚未到期部分的租金收益。
其次,租户可以积极与物业所有权人进行沟通协商,一旦所有权人完成了产权置换活动,租户即可有机会重新与新的房屋所有权人签署房屋租赁协议。
此外,租户还拥有向拆迁方申请房屋搬迁补助费的合法权益。
通常而言,在面对拆迁事项时,承租方有权选择与房东协商解除租赁关系,并索取剩余未付租金;或者是请求房东在房屋遭到拆迁后继续履行先前签定的租赁合同。
若租户选择保留原有租赁关系,那么他们有权要求房东采取产权调换的补偿方式,而在此之后的产权置换房屋依然应当由原来的承租人接手承租。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
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民法典》第一百一十七条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征收、征用不动产或者动产的,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
二、租房提前退房押金能退吗
提前解约通常情况下,当事人能够收回所缴纳的押金。
房屋租赁期间,押金往往被视作总房租的一部分预先付出,若因故需提前结束租赁关系,则表示其不再享有使用该房屋的权利,自然也无需继续为该房屋支付高额租金,因此,向出租人申请退还所缴租金自然合情合理。
需要特别指出的是,当租户需要按照租赁协议提前终止租赁时,其行为显然构成了一种违约,因此需要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在已经签署房屋租赁协议且已支付押金之后,如因租户个人因素须要提前结束租赁,依据法律规定,他们理应有权向房东索取该房屋剩余未缴的租金。
但是,由于租户在未经出租人同意的前提下提前终止租赁,给出租人带来了新的经济压力和机会成本,因此,针对租户提前解约可能引发的违约情况,其相应的赔偿责任亦不可避免,涉及到赔偿出租人因提前解约而产生的直接或间接经济损失的违约金。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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