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产检假1-6个月是每月1天吗
产检假1-6个月是每月1天。国家规定女职工怀孕后享有产检假,在规定的范围内,孕妇去医院进行产检算正常出勤对待,具体的时长与计算方法如下:
1.怀孕第1-6个月:每月可享受1天产检假,用于妊娠确认以及健康培训等;
2.怀孕第6-7个月:每个月可享受1天产检假;
3.怀孕第8个月:每月可享受2天产检假;
4.怀孕9个月以上:每月可享受4天产检假但其中2天已包括在预产假中。
二、产检假扣工资吗
产检假是不应当扣工资。怀孕女职工在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所需时间计入劳动时间。根据我国《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六条规定:
1.职工在孕期不能适应原劳动的,用人单位应根据医疗机构的证明,予以减轻劳动量或者安排其他能够适应的劳动;
2.怀孕7个月以上的女职工,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夜班劳动,并应当在劳动时间内安排一定的休息时间;
3.孕女职工在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所需时间计入劳动时间。
三、未休的产检假可以补休吗
未休的产检假是否可以补休需要咨询单位的人事处,各个单位要求不同,有些可以有些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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