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工程质量事故等级有何规定?(一)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死亡30人以上,或者重伤100人以上,或者直接经济损失1亿元以上的事故;(二)重大事故,是指造成死亡10人以上,死亡30人以下,或者重伤50人以上,或者直接经济损失5000万元以上的事故(三)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受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四)一般事故是指造成死亡3人以下,或者受伤10人以上,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以下。
相关知识:安全事故分类
(1)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100人以上重伤(含急性工业中毒,下同),或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2)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50人以上重伤、5000万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3)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的事故,或者造成10人以上重伤50人以下,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4)一般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失去生命的危险。
一般工程质量事故处理办法
(1)发生一般质量事故时,公司项目经理部组织项目部有关人员对事故情况进行详细调查,提出处理方案和意见,施工队不得自行处理。
(2)公司重大质量事故主管领导组织工程管理部和有关部门进行调查处理,制定处理方案,并将处理方案和措施报公司批准后进行处理。(3)工程质量事故发生后,项目部必须按规定及时填写《建筑工程质量事故报告表》和文字报告,文字报告内容包括事故情况、责任人、处理意见和预防措施等从本文的内容可以看出,工程质量事故等级一般分为四个等级,需要对具体规定有明确的认识。相关的安全事故也有相应的级别,大家也可以理解,但是在事故处理中,如果您有任何其他问题,欢迎您咨询法律律师。
全文774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