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投诉到12365会怎样
本热线根据受理的举报或投诉,作出处理、移送处理或不处理的决定。
1、处理:
(1)当场处理:对来电、来访反映被申诉人未履行《产品质量法》规定的"三包"义务的产品质量申诉,当场与被申诉人取得联系,情况核实后,责令责任人立即予以改正。
(2)送检处理:对存在产品质量争议的申诉,在征得申诉人或者被申诉人同意后,做好记录,送有关法定检验机构,对有质量争议产品进行质量检验。根据检验结论予以处理。
(3)调解处理:征得申诉人和被申诉人的同意,约定时间,请双方同时到场进行调查核实申诉情况,认定有关事实,进行产品质量争议调解。若经调解,双方能达成一致意见的,制作《产品质量争议调解书》,由申诉人和被申诉人自觉履行。调解书必须由申诉人、被申诉人、调解人分别签字方有效;调解不成,应及时终止调解,并填写终止调解书。终止调解书即使一方不签字,但同样生效。
(4)举报处理:对举报本辖区以内的生产、销售伪劣产品违法行为的举报投诉,需行政执法的,报送稽查局领导批准后按程序规定予以查处。
2、移送处理:
(1)对接受的举报投诉不属于本部门管辖的,应当移送有管辖权的质量技术监督行政部门处理。
(2)对依照法律规定由其他行政机关处理的举报投诉,移送其他行政机关处理。
(3)对举报生产、销售伪劣商品行政违法行为的举报投诉,按照《技术监督行政案件办理程序》的规定,移送有管辖权的质量技术监督行政部门处理。
(4)对举报涉嫌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犯罪行为的举报投诉,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二、什么是12365
“12365”是集举报投诉处理、咨询服务、信息传递等功能为一体的综合服务平台,是质检系统行政执法工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2010年,国家质检总局提出了各地检验检疫和质量监督两局全面加强12365举报处置指挥系统应用的新要求,应用于质量技术监督系统和出入境检验检疫系统作为热线服务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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